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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民族大学明安图楼南侧喷泉广场维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明安图楼南侧喷泉广场维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招标

(三)预算金额:78,975.00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78,975.00元(人民币)

(五)项目地点:明安图南侧喷泉广场

(六)主要施工内容和要求:

1.拆除更换部分:

(1)地面梯形理石板

(2)不锈钢铁篦子

2.维修部分:

(1)换10*10新砖瓷  

(2)喷泉地下部位的维修等

(3)更换不锈钢铁篦子

(七)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二年,重点部位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八)质量标准:施工材料及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需将现场恢复至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九)施工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个日历天。

(十)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

(三)供应商须具有室内装饰装修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三、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0%,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10%尾款。

四、违约责任

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或未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报工程结算的,每延误一天按总造价0.5‰罚款(由于招标人及第三方原因导致延期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验收合格后未满一年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处理,直至达到合格要求,保修期按照二次施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为准;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施工方未施工或施工后未达到甲方要求,则施工方全额返还全部甲方工程款,并相应赔偿一倍至二倍合同额。

五、报名单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料复印件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提供报名人组织架构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含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企业信用证明文件(盖报名单位公章);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报名单位公章);

(六)报价单(包含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质保期等并盖报名单位公章)。

注:

1.报名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原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A4),必须保证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2.以上资料统一密封到档案袋内,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资料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名(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7月23日10:00  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后勤处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10:1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后勤处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民族大学后勤处网站

九、现场踏勘(不参加现场踏勘,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5:00

 点:后勤处办公楼

 求: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联系人      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3484750716    17704759763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民族大学后勤处

                                                                 后勤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