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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逸夫楼棚顶造型及医学楼浮雕维修工程成交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4年7月22日内蒙古民族大学后勤处网站上发布的逸夫楼棚顶造型及医学楼浮雕维修工程成交公告,因预中标供应商“通辽市正大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文件里提供的证书经核实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因此取消“通辽市正大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将顺延至排名第二名“内蒙古华兴龙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人民币):82,266.00元,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成交公告的供应商:通辽市正大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内蒙古华兴龙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原公告中的第一名供应商的中标金额(元):67,500.00,更正为82,266.0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后勤处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