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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学院二楼卫生间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体育学院二楼卫生间改造工程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80,282.00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80,282.00元(人民币)

(五)项目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六)主要施工内容和要求:

1.拆除部分

1拆除卫生间天棚;

2拆除蹲便器8套、墩布池1套、台式洗脸盆4套、小便器4套;

3拆除地砖、墙砖;

4拆除原有木质门;

5)铲除涂料面层;

6垃圾外运,运距20Km

2.维修部分

1)做轻钢龙骨600×600铝扣板天棚;

2)卫生间隔断8个;

3)安装感应一体立式小便器4套、蹲便器8套、台式洗脸盆4套、墩布池2套;

4)安装600×600平板灯6个、干手器2个;

5)做SBC聚乙烯丙纶复合卷材防水一层;

6)粘贴墙砖、地砖;

7)安装木质套装门3套;

8)安装不锈钢地漏7个;

9检修体育学院两栋楼漏水点

(七)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二年,重点部位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八)质量标准:施工材料及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需将现场恢复至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九)施工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日历天。

(十)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须具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11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本企业注册的 [建筑项目]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0%,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剩余10%尾款。

四、违约责任

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或未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报工程结算的,每延误一天按总造价0.5‰罚款(由于招标人及第三方原因导致延期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验收合格后未满一年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处理,直至达到合格要求,保修期按照二次施工验收合格后年为准;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施工方未施工或施工后未达到甲方要求,则施工方全额返还全部甲方工程款,并相应赔偿一倍至二倍合同额。

、报名单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提供投标人组织架构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含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企业信用证明文件(盖报名单位公章);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报名单位公章);

(六)报价单(包含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质保期等并盖报名单位公章)。

注:

1.报名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原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A4),必须保证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2.以上资料统一密封到档案袋内,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资料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451210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后勤处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512101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后勤处会议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民族大学后勤处网站

、现场踏勘

间:2024511日下午1500

点:后勤处办公楼

求: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联系人          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5134786032     17704759763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民族大学后勤处

 

 

                                        后勤处

                                                          202459